周女士
【诉求】:你好,我想咨询下。我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,目前已经超过合同约定的完工期,除了水电好了,其他还一直迟迟不动工,今天拖明天,明天拖后天。跟我合同签订好的所用材料得品牌,结果后期用的都不是之前订好的品牌。我想解除合同,让他全部拆除,全额退回我的已付款。
【回复】:尊敬的周女士:您好!首先感谢您对江阴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的信任。
根据您描述的情况,如果装修公司未按原合同约定履行合同(包括您反映的装修公司拖延工期以及私自变更材料品牌等情况),可以视为装修公司单方面违约,您可以提出中止合同,并要求装修公司赔偿有关损失。因您未提供准确联系方式,暂无法与您本人联络。如果您想进一步咨询并协调与装修公司的纠纷,可以致电协会秘书处咨询有关情况。秘书处电话:80802315